《法制周報》通訊員 王建民 周文武
  一枚、二枚、三枚……,湖南懷化洪江法院執行局辦公室里,辦案人員正耐心地數著桌上的一堆堆硬幣,此次共收到被執行人員龍某交來的8000多元現金和千枚硬幣執行款,其中五角硬幣104枚,一角硬幣480枚,一元硬幣599枚,共計699元,辦案人員試著稱一稱,重達7斤2兩,著實讓承辦法官體驗了這份沉甸甸的重款。
  近日,在洪江人民法院辦理的一起農村贍養糾紛執行案件中,申請人李某膝下有兩個兒子,因為覺得母親偏袒小兒子,所以大兒子三年來一直不肯去看望,也不願意支付贍養費,甚至李某住院期間也不支付醫葯費。無奈之下李某訴至洪江區法院,要求龍某支付2011年以來的生活費及部分醫葯費共計8800元,法院依法判決後,龍某一直拒不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給付義務,李某於2013年12月24日向洪江區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。 
  承辦法官在認真分析贍養糾紛產生的主要根源後,從矛盾成因、親情、道德因素和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後果等,對當事人龍某進行了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。最終龍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同意給付上述款項,但龍某確因經濟困難,只好將積攢多年的部分氧化了的硬幣也提到了執行局,於是便出現了開頭那一幕。為了方便年事已高的當事人李某,辦案人員將硬幣換成了紙幣,及時將錢款送到了李某的手中。
(編輯:SN08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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