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荊門11月21日電 (吳奇勇 李煜 柳維佳) 以為“天上掉下個鑽石王老五”,湖北荊門市民劉女士怦然心動。然而她做夢都沒想到,這位條件甚好的“市政法委主任”竟是個騙子,騙取劉女士10.5萬元。最終,該男子因犯詐騙罪經東寶區檢察院公訴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,並處罰金5萬元;責令退賠7.5萬元。
  2013年4月,劉女士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姓成的男子,對方自稱系荊門市政法委主任,在荊門城區有兩套房。兩人在聊天中,成某透露出對劉女士的好感。
  經過一段時間瞭解,成某提出要與劉女士結婚,並表示想將兩套房子過戶到劉女士名下。由於房屋過戶需要支付10多萬元過戶費,劉女士從外地回到荊門。成某帶劉女士去看房,劉女士很滿意,第二天就將10.5萬元交給成某。不久,劉女士發現被騙,隨即報警。
  2013年9月,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。成某交代,他真實名字為王某,今年47歲,其想過戶給劉女士的房子也是朋友的。
  案發後,王某向劉女士退賠3萬元,取得了諒解。
  東寶區檢察院主辦檢察官審理認為,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詐騙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構成詐騙罪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。(完)
(原標題:騙子假冒“市政法委主任”騙財10萬獲刑)
編輯:SN146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y19dyygi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